本報漢中訊(通訊員 田彥新 藺宏)為防范和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耕地“非糧化”,漢中市委、市政府在全省率先制定了《漢中市建立健全耕地保護責任機制的意見》和《漢中市耕地保護共同責任機制實施辦法》,于2021年8月4日印發之日正式實施。
漢中市委、市政府采取“長牙齒”的硬措施,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嚴防死守耕地紅線;并通過市自然資源局在南鄭區開展建立健全耕地保護共同責任機制試點工作基礎上,構建了“黨政同責、部門協同、鎮為主體、源頭嚴控”的早發現快制止、嚴執法的共同責任機制。
據悉,該《意見》和《實施辦法》首次將耕地保護責任細化到與耕地區域更近、管護更便捷的鎮、村兩級,并對鎮(辦)、村(社區)的耕地保護責任明確獎懲規定,填補了鎮(辦)耕地保護機制規定和過錯責任追究問責辦法,全面壓實耕地保護責任。為基層更加直接有效地全面壓實耕地保護責任、遏制各類違法亂占耕地行為提供了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