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天津市人民政府獲悉,日前,天津市農業農村委員會下發《關于財政擔保支持現代農業發展扶持政策》的通知,助力更多金融資源投入“三農”領域。
根據規定,市級農業擔保機構對征信正常的農業經營主體實行“應擔盡擔”政策,即能擔保的盡量提供信用擔保。其中,對市級及以上企業擔保額度最高300萬元,市級及以上農民專業合作社等主體最高額度100萬元,農戶最高額度50萬元。
同時,根據規定,市級農業擔保機構擔保費率每年不得超過0.8%,綜合信貸成本原則上每年不超過6%。當符合條件的農業經營主體用固定資產貸款時,市財政提供不超過三年、年化2%的一次性貼息,貼息周期為2021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