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貼范圍和補貼機具
圍繞省委、省政府三農工作部署,將《2021—2023年河南省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內15大類44個小類171個品目機具列入我市補貼范圍(詳見附件)。
根據我市農業生產需要和資金供需實際,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在補貼范圍中,實行補貼范圍內機具敞開補貼。優先保障糧食、生豬等重要農畜產品生產、丘陵山區特色農業生產以及支持農業綠色發展和數字化發展所需機具的補貼需要。
補貼機具必須是補貼范圍內的產品(農機專項鑒定產品、農機新產品除外),同時還應具備以下資質之一:(1)獲得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包括尚在有效期內的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2)獲得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3)列入農機自愿性認證采信試點范圍,獲得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補貼機具須在明顯位置固定標有生產企業、產品名稱和型號、出廠編號、生產日期、執行標準等信息的銘牌。
二、補貼對象和補貼標準
補貼對象為我市區域內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其中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
補貼標準按《河南省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執行。市農機部門要全面公開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加強宣傳,引導購機者根據各檔次的補貼定額自主議價。在政策實施過程中,發現具體產品或檔次的中央財政資金實際補貼比例超過50%的,應及時組織調查,對有違規情節的,按相關規定處理;對無違規情節的補貼申請,可按原規定兌付補貼資金,并組織對相關產品及其所屬檔次補貼額進行評估,視情況及時上報調整。
三、資金分配與使用
農機購置補貼支出主要用于支持購置先進適用農業機械,以及開展有關試點和農機報廢更新等方面。市財政部門會同農機部門加強資金使用情況監測,定期發布資金使用進度。
實施范圍: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繼續覆蓋全市所有鎮、街道辦事處。
資金使用:當年下達我市中央農機購置補貼資金額度,累加上年度結余資金,為本年度補貼資金。
繼續在全市范圍開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工作。鼓勵積極開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舊農機具。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按《河南省農業農村廳、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商務廳關于印發〈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農辦機〔2020〕216號)和《安陽市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實施方案》(安農[2020]57號)文件要求,依照《林州市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實施方案》(林農[2020]68號)執行。
上年結轉的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可繼續在下年使用,連續兩年未用完的結轉資金,按有關規定處理。農機購置補貼屬約束性任務,資金必須足額保障,不得用于其他任務支出。財政部門要保障補貼工作實施必要的組織管理經費。
四、操作流程
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按照“自主購機、定額補貼、先購后補、縣級結算、直補到卡(戶)”方式實施。購機者自主選擇購買機具,按市場化原則自行與農機產銷企業協商確定購機價格與支付方式,并對交易行為真實性、有效性和可能發生的糾紛承擔法律責任。購機行為完成后,購機者自主向農機部門提出補貼資金申領事項,簽署告知承諾書,承諾購買行為、發票購機價格等信息真實有效,按相關規定申辦補貼。
(一)申請錄入。購機者自主通過帶有人臉識別功能的手機App等信息化技術開展非現場補貼申請,或直接向市農機部門提出補貼資金申領事項。
1.所需手續:①個人申請憑本人身份證明,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提供工商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及法人身份證明(身份證原件、復印件);②購機稅控發票原件及復印件,牌證管理機具需提供行駛證原件及復印件;③購機者社會保障卡,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提供對公賬號或法定代表人的銀行卡(折)賬號(復印件);④其他所需相關材料。
2.資料核驗:對購機者申報農機購置補貼時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形式審核。
購機者、農機生產和經銷企業對其提交的農機購置補貼相關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ǘ┭a貼受理。市農機部門按照先后順序,依次對補貼資格進行合規性確認并辦理補貼資金申請手續,加快實現購機者線下申領補貼“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
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申請數量達到當年可用資金(含結轉資金和調劑資金)總量110%的,應及時發布公告,停止受理補貼申請。
?。ㄈ徍撕蓑炁c公示。
市農機部門按照《河南省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核驗工作要點(試行)》等要求,對補貼機具進行核驗。補貼申請、核驗、兌付全流程實行線上辦理新模式,推進農機購置補貼實施與監管信息化技術集成應用,其中牌證管理機具憑牌證免于現場實物核驗。
1、機具核驗。一是重點機具核驗。單臺補貼額度5000元以上(不含5000元),安裝類機具,單人多臺套、短期內大批量、同人連年購置同類機具、區域適應性差的機具購置等異常情形的核驗。重點核驗購機稅控發票所顯示的機具名稱、生產企業、型號、發動機號(不帶動力的可不核驗)、出廠編號與所購實物機具銘牌顯示信息是否一致,所購實物機具銘牌顯示信息與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內對應的機具信息是否一致,購機稅控發票所顯示的經銷企業與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內對應的經銷信息是否一致。對牌證管理機具,免于現場實物核驗,但需核驗購機者攜帶的《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行駛證》信息與農機安全監理系統推送給輔助管理系統的牌證信息、機具信息是否一致,購機稅控發票所顯示的經銷企業與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內對應的經銷信息是否一致。二是非重點機具核驗。對單臺補貼額度5000元以下(含5000元)、風險可控度高的機具采取補貼資金兌付后按50%比例抽查核驗方式進行,抽核內容同重點機具。
鼓勵通過進村入戶、提前預約等方式開展核驗,便利購機者以及設施安裝類機具核驗。核驗結果由核驗人員與購機者雙方簽字確認。實行雙人交叉核驗或個人核驗、單位內部集體會審雙重審核,探索對補貼機具核驗結果實行基層農機化、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產品初加工等有關方面共同參加的集體會商。
未通過核驗的,應將所發現的問題一次性告知購機者,并說明完善方法。
2、公示信息。市農機部門在收到購機者補貼申請后,應于2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因資料不齊全等原因無法受理的,應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請;對符合條件可以受理的,應于13個工作日內(不含公示時間)完成相關核驗工作,并在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實時公布補貼申請信息,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ㄋ模﹥陡堆a貼資金。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實行“先購機后申請,先申請先補貼,后申請后補貼,不申請不補貼,資金補完為止”的方式。
市級財政部門審核市農機部門提交的資金兌付申請與有關材料,通過國庫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購機者兌付資金。嚴禁擠占挪用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因資金不足或加強監管等原因需要延期兌付的,應告知購機者,并及時與同級農業農村(農機)部門聯合向上報告資金供需情況。補貼申領原則上當年有效,因當年財政補貼資金規模不夠、辦理手續時間緊張等無法享受補貼的,可在下一個年度優先兌付。
補貼政策全面實行跨年度連續實施,除發生違規行為或補貼資金超錄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購機者提交補貼申請,且補貼機具資質、補貼標準和辦理程序等均按購機者提交補貼申請并錄入辦理服務系統時的相關規定執行,不受政策調整影響,切實穩定購機者補貼申領預期。購機者對其購置的補貼機具擁有所有權,自主使用,可依法處置,若存在爭議,由縣級補貼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