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拉機和農用車缺乏安全防護措施
可以運載貨物
但是
絕不能用來違法搭載乘客
一旦遇上緊急剎車或突發事件
后果不堪設想
可總有些人只圖一時的方便
將自己和他人置于危險之中
案件詳情
2024年3月7日09時45分,庫爾勒公安交警在庫爾勒市蘭干路查獲麥某駕駛無牌拖拉機載人的違法行為。
違法載人的危害
不具備載客條件
拖拉機、農用車、電動車主要是為了滿足農業生產、貨物運輸等需求,沒有設置安全防護設施,不具備載客條件,不能載人。
安全性能相對較差
拖拉機、農用車、電動車等車輛安全性能相對較差,違法載人遇車輛發生碰撞或側翻時,易導致群死群傷事故發生。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五條:在允許拖拉機通行的道路上,拖拉機可以從事貨運,但是不得用于載人。
巴州公安交警溫馨提示:廣大交通參與者應該拒絕乘坐貨車、農用車、三輪車、拖拉機等農用運輸工具,切勿圖一時方便,將自己的安全置身于危險中。